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 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1、据相关资料显示,修改后民诉法增加一条作为第235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首次在立法上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予以确认,使检察机关的民事执行监督有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操作机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
2、法律分析为了促进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规范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和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关于民事。
3、民事执行监督的办案期限如下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
4、民事监督规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民事诉讼的监督的相关规则,主要内容规定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这部法律中一基本思路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新时代更优更实的民事检察产品民事检察工作事关民心民意。
5、可见,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是民事抗诉,对象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不断限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执行裁定行为的法律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6、当事人不服生效民事裁判 须在两年内申请监督规则规定,当事人不服生效民事裁判需要在两年内申请监督,逾期则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
7、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
8、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对有管辖权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9、第八章 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实行法律监督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的,应当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检察建议书,在决定之。
10、法律分析如果法院认为有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发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要求给与详细的说明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可能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的。
11、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的审查期限,依照前款规定执行 终结审查的,应当制作终结审查决定书,需要通知当事人的,发送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
12、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2021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
13、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
14、三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当事人申请监督是否有期限当事人依照上述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本条规定的期间为不变期间。
15、第四条#x2002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第五条#x2002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民事检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