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44条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
并且被告仍然需要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出庭的,法院会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甚至可能会拘传被告到庭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针对,经传唤不来法院开庭的当事人设置了拘传到庭和缺席审判制度债务人作为被告,他去与不去法院开庭是他本人的权利,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民事诉讼法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即你申请撤诉,但是法院法院不准,并且给你发传票要你出庭,你不出庭的,就可以缺席判决2如果你是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若你被起诉到法院,收到了传票,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即使你不在法庭上,也可以做出判决因此在收。
4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为,法院将进行缺席判决,这将不利于被告权利的行使,很有可能导致被告败诉如果诉讼要求。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1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