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鉴定结论作三个基本特点一是独立性二是结论性三是范围性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当庭改变诉讼请求,被告若不同意原告改变诉讼请求,可以反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2。
由于具有上述特点和优势,运用集团诉讼制度可以大大方便对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并可以更有效的保护人们的环境迷民事权益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日益加剧,环境侵权案件在我国民事案件中的比重逐年上升。
非诉和非讼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叫法不同非诉业务是非诉讼业务的简称,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包括如投资兼并上市破产法律环境分析涉外等业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
虽然,按照一般的学理见解,诉讼法属于公法范畴,体现为国家意志先定,与作为私法的民法属性有别,但要看到民事诉讼法这种公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比,仍有自己的特点,较大程度上尊重当事人意志,特别是在变革中的当代中国民事诉讼模式下。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
关键词: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