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第八十条 刑事第八十五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如下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对逮捕权限划分的规定刑事案件首先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拘留必要的可以先行拘留,认为需要逮捕的,三日内提请批捕,检察院收到申请十四日内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
2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3没有非法拘留罪,只有非法拘禁罪,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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