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北纬27°以南作业渔船已全部回港避风
9月11日14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防台指挥部启动全省渔业防台Ⅳ级应急响应,要求所有海上作业渔船于13日中午12时前到港避风。休闲渔船停业、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截至9月11日晚,浙江省北纬27°以南(浙闽海域交界一带)作业渔船已经全部回港避风。
据悉,目前,各设区市正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渔船海上分布情况,通过“浙渔安”系统等各种方式将台风信息传达到所有渔船和海上涉渔作业人员。并提前制定渔船分批次撤离计划,引导辖区渔船到台风影响轻或抗风等级高的渔港避风。各地落实船籍港管辖原则,异地避风渔船正加强与渔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协调对接,以便及时有效回港避风。
(总台记者 何丽丽 沈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