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裁定书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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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对强制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 2、不服法院裁定怎么办
- 3、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 4、对法院裁定书不服怎么办
- 5、不服法院裁定书怎么办
- 6、执行裁定不服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对强制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法院行政裁定 强制执行 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如果被强制执行了,且没有异议的,要按照程序配合执行;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律分析:如果行为人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话,那么法院应该在受到异议书的十五天之内审查,如果是理由充分的话就执行改正,反之驳回。
不服法院裁定怎么办
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解决方式视情况而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并且缴纳上诉费。
对法院判决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1、如果你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你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员提出,执行员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2、法律主观:对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异议之诉。
3、对执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异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申请,如果理由成立的,依法改正或者撤销原裁定。
4、对法院的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5、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6、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法院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法院裁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法律主观:每个人都有上诉的权利,因此不服裁定书怎么办答案是要看裁定的具体种类,法律规定对法院的部分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不服法院裁定书怎么办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法院判决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裁定不服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1、当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方式:上诉;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抗诉。
2、法律主观: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对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执行裁定不服,可以向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的话,那么法院应该在受到异议书的十五天之内审查,如果是理由充分的话就执行改正,反之驳回。
4、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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