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诉讼管辖规定 民事诉讼关于管辖的规定
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 合同纠纷。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
法院的管辖有级别管辖,还有地域管辖,两方面都限制着有管辖权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 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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